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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旁听庭审 “面对面”释纪说法--东湖区纪委区监委组织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hadmin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好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3月28日下午,东湖区纪委区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法院庭审现场,组织旁听了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东湖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胡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代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城投公司和区东控公司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代表、各镇(街道、管理处)纪(工)委书记共计14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各方提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质证,全面查明了案件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我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环节,胡某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旁听席上的人员神情凝重,深刻感受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通过庭审警示教育涤荡心灵。

“今天的警示教育给我带来了深刻的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一名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如是说道。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示,会以此为鉴,时刻绷紧廉洁之弦,坚守法纪底线,恪守廉洁红线。

此次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是东湖区纪委区监委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自律自警自醒、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