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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纪委2023年预算部门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03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及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八)会同区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委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委、监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上做到整体全面、系统深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运用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当中去。监督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党中央即将部署的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纠治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初心、履职尽责担当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坚持聚焦职责使命,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围绕“三新一高”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五个东湖”建设目标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向前进。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建好用好廉政档案,为干部精准“画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以保障党中央关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为重点,惩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消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惩治基层党员干部套取工程项目资金、侵占村集体资产、搞“四风”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新变化、腐败治理新成效。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深化纠治农村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推动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民风不断向上向善。

(四)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准确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统筹推进办案和安全,提升办案质量,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五)坚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更加主动的进攻姿态纠治“四风”,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常抓不懈,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严肃查处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在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行为。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走读”专项治理,持之以恒为基层松绑减负。紧盯发展环境背后的作风顽疾,大力整治“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六)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持续深化政治谈话,将“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专项监督的重点,深入开展商函领导干部农村原籍工作,切实将“关键少数”管严管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独断专行、胡乱决策、违规用权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探索“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高效的工作格局。

(七)坚持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制定2023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谋划巡察“回头看”工作。深入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推动全区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实际成效检验政治担当。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移交线索,针对普遍性、体制机制问题精准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巡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巡察干部,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切实提高巡察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发挥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持续优化一体化业务人才培养,深化“三个一线”实践锻炼,实行分组分片、师徒结对帮带模式。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晨会微课堂”内容和形式,开展“菜单式”专项培训。统筹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上挂”跟班学习锻炼,持续推进基层纪(工)委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三转”,着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坚持刀刃向内,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激励保障干部担当作为。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委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

编制人数93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数69人,包括行政人员5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18人。

 

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616.20万元,比上年增加783.88万元增长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0.30万元;其他收45.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616.2万元,上年增加783.88万元增长42.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7.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5.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万元;项目支出1458.68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416.98万元、资本性支出4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229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45.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5.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类)10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运转类)19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资本性支出(其他运转类)4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运转类)12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70.30万元,较上年增加818.98万元,增长46.8%;具体情况是:行政运行831.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4%;其他纪检事务支出141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0%;机关事业基本养老支出13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住房公积金188.98万元,占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2290.32万元,较上年加672.97万元,增长41.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接受上级纪委交办留置案增加,以及办理本级留置案件也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办理留置案件的办案经费也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1.7万元。其中:其他家具5万元,扫描仪1.5万元,轿车18万元,复印纸1.8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1万元,通用航空服务0.6万元,其他印刷服务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4.2万元,台式计算机3.5万元,其他保险服务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8万元以内。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纪检办案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经费开支.为保证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正常进行,参考上年度纪检监察办案经费项目使用情况,进行项目资金分配,该项目具体支
出包括办案点的租赁费用、办案人员委托业务费和办案所需物资采购费等内容。

   2)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122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每年核查数,圆满完成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

规,制度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成本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所属监管单位健康有发展,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纪检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投诉小于等于

1次

2.纪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保证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正常进行,参考上年度纪委办案经费项目使用情况,进行项目资金分配,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238.68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数量,积极完成上级及本级各项工作任务

质量指标:工作完成效果,优秀

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成本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机关与社会环境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经费8万元,上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与上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加的原因主要是:需要增加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