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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时任长巷村第六党支部书记陶花员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01 来源:东湖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时任长巷村第六党支部副书记、第六村民小组组长谌天文,因在香樟小区安置房分房工作中,利用其任分房小组副组长的便利,自行拟定虚假的香樟小区安置协议,伙同他人侵犯集体利益,受到党纪处分。时任长巷村第六党支部书记陶花员,对谌天文管理松懈,监管不力,对香樟小区安置房分房工作中的安置协议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10月21日,中共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纪工委给予陶花员通报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