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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03 来源:东湖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管理处)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营商环境优化,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1年5月,墩子塘街办北湖片区垃圾清运员邓金秀私自向商户索要袋装垃圾清运费,并威胁不交费就将商户倒在垃圾桶的垃圾扔回商户店铺门口。根据《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洪价字〔2017〕1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收取垃圾卫生费。邓金秀的违规收费行为严重破坏我区营商环境,造成较大不良影响。2021年6月4日,墩子塘街道纪工委给予邓金秀调离工作岗位、扣除绩效处理;对墩子塘街办城管办质检主管李继红监管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墩子塘街办城管办负责人徐立君负有领导责任,由墩子塘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是发生在企业商户身边吃拿卡要的典型问题。涉案金额虽小,但造成的影响较为恶劣,严重背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严重破坏我区营商环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鉴,在与企业的交往中认真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两个百年”交汇之际的关键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优良作风的坚实保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涵养人民情怀,以当前的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扑下身子大力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勤做企业的“贴心人”“知心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深远危害,深挖彻查发生在企业身边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惠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做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有力推进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